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
及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缴存职工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房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抵押直系亲属的住宅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规定申请提取缴存职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项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情形的,不予办理本次购房及还贷提取业务。①关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要求,根据《海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规定执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要求,根据《海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执行。②提取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或I类借记卡、结婚证(住宅所有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子女同户的提供户口簿;非同户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配偶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原件)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剩余未偿还贷款本金总额(不含逾期产生的罚息)。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笔商业贷款截至提取日的当期还款金额或剩余贷款本金,且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①提取实行分级依次使用原则:优先使用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仅当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以支付对应住房消费支出时,方可申请提取子女、父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②提取人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名下有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公积金需优先偿还本中心贷款。 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以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名下房产作为抵押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抵押的房产须产权清晰、无查封、无权利限制、无权属纠纷,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动产登记及抵押登记条件,抵押年限应符合国家房屋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担保合规要求: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严格遵照《海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项、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执行。必备佐证材料(原件):抵押人身份证、借款人社保卡或I类借记卡;抵押人为住宅所有权人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父母子女同户的提供户口簿;非同户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2.现场办理流程:借款人与抵押人须同时到场,现场签署《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定资料。
所购住房为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含青海油田生活基地住房)本人及配偶名下其中一套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所购住房装修费用。仅限于本通知发布实施后发生的装修行为,且只限申请一次。
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按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核定,可提取额度=房屋建筑面积(套内)×1500元/平方米,申请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5万元。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需至少保留1个月的汇缴额,提取金额以千元为单位。1.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已付房款首付收据(发票)原件或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经青海油田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青海油田购房合同》原件、购房票据原件(青海油田生活基地)。 2.购房人配偶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3.小区物业装修许可通知书,自建房只需提供装修合同。2.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受理。3.自建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实地查看。4.申请人存在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实,责令限期全额退回违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按照《海西州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取消其3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本中心贷款除外)、贷款资格。
自购买自有产权住房同一小区配套车位(库)签订合同(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车位(库)的费用。
每个车位(库)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合同(协议)成交价格,且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金额。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需至少保留1个月的汇缴额,提取金额以千元为单位。1.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购买车位(库)合同(协议)原件、购买车位(库)发票原件。
重大疾病由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六种扩大至二十种,新增疾病种类有:①急性心肌梗塞②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③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④良性脑肿瘤⑤瘫痪⑥心脏瓣膜手术⑦严重Ⅲ度烧伤⑧主动脉手术⑨多发性硬化症⑩系统性红斑狼疮⑪原发性心肌病⑫重症肌无力⑬急性坏死性胰腺炎⑭终末期肺病。
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扩大至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父母。缴存职工符合重大疾病提取条件的,所申请提取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医疗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自支付医疗费用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需至少保留1个月的汇缴额。1.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及诊断证明(根据海西州实际情况,海西州人民医院、德令哈市中医院、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格尔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九五二医院所出具的住院病案及诊断证明,中心予以认可)。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父母子女同户的提供户口簿、非同户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缴存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支付其名下自住住房的水电费用。
每户(家庭)每年可提取一次,年度最高提取额度为2000元,提取额度不累计结转,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需至少保留1个月的汇缴额。 1.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未婚职工提供单身声明。本通知自2026年9月16日起实施。若后续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导致本通知内容需要调整的,本中心将严格遵循相关要求,适时动态调整措施,以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
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5日
海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