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新政解读 | 房屋装修,雄安公积金这样提取
点击量:2发布时间:2026-10-08 17:25:49
[ 新政解读 ] 
近日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
进一步拓展住房消费提取场景
不少缴存职工咨询装修提取如何办理
这份业务指南请收好
✅情形一:购房本人申请提取,且不动产权证书中权利人仅为一人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不动产权证书; ③房屋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 ④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目前仅支持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和光大银行等五家银行Ⅰ类卡); ✅情形二:购房人配偶申请提取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权利人为夫妻双方的,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②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簿的原件。
第一步:职工申请 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提取所需申请资料向公积金分理处提出申请。 点击查看各分理处详细信息:周知!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有调整→ 第二步:分理处受理办结 ·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分理处当场受理、即时办结。 · 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工作人员将告知不予提取原因。 · 业务办结后,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回单》两份,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与分理处各留存一份。
✅请提前核对材料清单与银行卡要求,备齐资料再前往办理,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新区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凭《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1000 元/㎡计算,且不超过发票记载的实际装修费用。 ✅产权人及配偶一次仅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且为同一套)申请装修提取,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再次申请应距上次装修提取满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