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大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点击量:5发布时间:2026-10-09 15:56:3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予以优化,具体政策如下:
针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针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6倍。
针对硕士研究生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8倍。
上述贷款额度均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同时符合多项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借款人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支持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9日起施行,其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