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装修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房产符合要求: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外市房产、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途房屋均不可以办理;
2.无未结清贷款: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不存在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贷款、纯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
3. 多套房有限制: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名下有2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申请装修提取,不可以多套重复申请;
4. 配偶房产要求:缴存人以配偶单独产权名下自住住房申请装修提取的,需结婚登记满12个月;
5. 联名购房限制:直系亲属(父母与子女)联名购房的,可提取产权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两个或两个以上非直系亲属联名购房的,不可办理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二:装修提取额度和提取频次是如何规定的?
装修提取额度计算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提取额度按照1500元/平方米乘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2.每名缴存人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按照 1500×150=225000元 计算,已超过10万元上限。
未婚 / 夫妻仅一方缴存
最大可提取额度为 10万元,且不超过账户余额的90%。
也就是说,账户余额在 111111元以上 时,可以按装修提取10万元;余额小于111111元时,最大可提取金额为 账户余额×90%。
夫妻双方均缴存
夫妻双方分别可提取额度为 各自账户余额×90%(且单人最高10万元)再加总,双方合计最高可提取20万元。
按照 1500×50=75000元 计算,未超过10万元上限。 未婚 / 夫妻仅一方缴存 最大可以提取额度为:账户余额×90%,且不超过 75000元。 夫妻双方均缴存 可以选择夫妻任意一方账户提取,也可以夫妻双方两个账户共同提取;各自提取额度不超过各自账户余额的90%,且双方提取总金额不超过 75000元 即可。
父母与子女联名购房的情形,产权人及其配偶都可以申请装修提取,提取额度计算须同时满足:每人提取金额不超过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所有提取人的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150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且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提 取 频 次:
每名缴存人只能以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一次。
因缴存人账户余额不足或办理时未足额提取的额度均不予保留。建议缴存人在办理前合理测算账户余额,待余额充足时再申请办理;
若缴存人婚姻存续期间以配偶的房子办理过装修提取,离异后本人新购自住住房,不可再次办理装修提取。
三:办理装修提取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1.缴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缴存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
4.以配偶名下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提供配偶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婚姻关系佐证材料;
5.装修合同和装修发票,合同应载明房屋地址、金额、双方签章等基本要素,发票应载明项目名称、金额等基本要素,发票与合同关联信息应保持一致;
6.缴存人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承诺对装修行为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知晓以虚假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办理渠道有哪些?
装修提取微信公众号办理渠道计划于10月15日开通,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最新动态。目前暂仅支持线下办理,缴存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各县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缴存人在办理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政务服务热线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