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4号,以下简称《新条例》)于8月18日正式发布。为准确理解和深入贯彻《新条例》要求,切实惠及广大缴存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快速对标跟进,从深学细悟条例内容、完善本地制度体系、优化惠民政策举措、升级数字服务平台多维度发力,全方位推动《新条例》落地见效。
深学细悟强根基,精准把握新规核心要义
为使全体干部员工掌握《新条例》、用好新政策,市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建立“党组领学、处室研学、全员自学”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分层分类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学习研讨,全面夯实业务履职基础。
9月18日,中心举办《学新条例 落新要求 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会,中心正高级经济师朱力围绕《新条例》制度性重大调整,逐条解读20项核心修订内容,剖析政策变化背后的民生导向与工作要求,明确后续落地思路、执行标准与业务开展方向,进一步促进全员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为新规落地实施打牢思想和业务根基。

对标对表补短板,稳步推进制度衔接修订
为确保《新条例》与我市公积金管理无缝衔接、同向发力,市公积金中心及时成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专班,全面启动本地配套制度梳理修订。专班严格对照《新条例》规定,系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及工作流程,坚持“应修尽修、应废尽废、应建尽建”的原则,固化成熟经验、补齐制度短板、破除适配壁垒,系统性完善本地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实现新规与本地政策的有效衔接、规范统一、合规落地。
惠民提质出实招,优化升级十项配套政策
市公积金中心以《新条例》新增、调整条款为核心抓手,紧扣办事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我市住房保障实际,统筹推出十项公积金使用新政。此次政策优化覆盖群众高频办事场景,包含住房装修提取、贷款期限优化、直系亲属亲情互助还贷、毕业生及新市民住房贷款扶持、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老旧住房更新改造支持等多项便民利企举措,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降低群众办事门槛、强化住房保障效能。目前,十项配套政策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
数字赋能提效能,系统升级提高服务质效
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数字化改革赋能政务服务升级,9月初,顺利完成全省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平台接入上线工作。新的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信创国产化、数据规范化、服务事项标准化等住建部监管标准,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数据资源整合、服务功能升级。新系统运行以来,我市公积金精细化管理水平、智能化办事能力、便民服务质效全面提升,真正做到业务办理更高效、服务体验更优质、行业监管更规范。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结合新的信息系统操作运行培训,抓实《新条例》宣传解读,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普及宣讲,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同时,持续跟踪新规落地运行态势,常态化收集窗口业务反馈、倾听缴存群众诉求,动态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服务举措、评估实施成效,以精准高效服务助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