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支付物业费可提取公积金啦!这份办理指南请收好
点击量:2发布时间:2026-10-14 22:54:17
9月20日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正式实施,缴存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新政落地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现“买房、住房、养房”全周期覆盖,买房、还贷、租房、装修、缴纳物业费,日常居住多类场景均可办理公积金提取。
本篇为大家介绍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业务如何办理。
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均可以申请办理。已按其他提取情形办理过公积金提取的缴存人,只要个人账户仍有余额,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申请办理。
外市房产,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途房屋不可以办理。
支付物业费提取采取定额方式,在本人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每一名缴存人每年最高可提取24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缴存人可以选择当年任一天提取,当年未提取额度可累计到下一年度。
支付物业费提取自政策实施当月(2026年9月)起算,2026年物业费可提取额度以9-12月4个月计算,合计800元,不往前追溯。2027年开始每年可按2400元提取;
如缴存人名下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仅可以其中一套办理支付物业费提取;
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分别申请支付物业费提取。在个人账户余额充足前提下,每人每年可提取额度为2400元,夫妻双方年度最高提取总额不超过4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