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装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啦!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0-19 21:55:48
为进一步拓展公积金使用渠道
减轻缴存人装修负担
泰州市自9月20日起
正式实施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今天带大家快速读懂核心要点
哪些人可以办 缴存人装修本市自住住房,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 不能办理情形:账户冻结、列入黑名单、尚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已办理按月提取还商贷、按月付房租等业务的,不可办理本业务。 1. 不动产权证发证8年内:身份证、一类银行卡、不动产权证;非产权人另需提供关系证明。 2. 不动产权证发证超8年: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装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增值税发票等。散工装修拿不到相关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 8年内房产:按证载面积1500元/㎡核算,家庭合计最高20万元。 超8年房产:取1500元/㎡测算金额、装修增值税发票金额、20万元、个人账户余额四者最小值。 重要规则要记牢 1. 同一套住房,同一人仅可提取一次;产权变更后,新产权家庭可再提取一次。 2. 一个家庭最多办理两套住房的装修提取。 3. 房屋同时满足装修提取、老旧房屋改造提取条件,二选一办理,不可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 携带材料前往就近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资金直接划转至提取人本人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