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政策小贴士:装修自住住房提取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0-20 00:12:10
1.只要是装修都可以提取吗?
答:不是。缴存人家庭在金华市域内的自住住房,家庭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并且办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可以按照装修自住住房提取。
2.装修自住住房能提取多少?
答:①提取总额低于20万元(含)的,提取标准按建筑面积乘以1500元/平方米计算。
②提取总额高于20万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总额,且每套住房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这套住房,同一个缴存人可提取1次。
3.办理装修自住住房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答:①提取金额低于20万元(含)的,适用定额简易提取模式,需要带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名下I类银行借记卡、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材料(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取时)。
②提取金额高于20万元的,还要另外带上装修合同、增值税发票、转账凭证、施工过程影像资料。
4.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到哪里能办理?
答:目前,带上相关材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即可办理。后续会开通线上办理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