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哪些条件?提供什么材料?
答:缴存人及配偶在2026年9月20日(含)后装修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可选择以下一种提取情形办理:
1: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装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满6个月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装修合同、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
2: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15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
选择以上一种情形提取后,不再调整情形办理。以上申请材料可通过共享渠道获取的,免提供。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哪里可以查询了解?签订装修合同、开具增值税发票应注意什么?
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缴存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签订日期、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均应在2026年9月20日(含)后,并在装修企业资质有效期内。增值税发票类目应限定在基础装修工程范围内,不包括可移动家具、家电、软装等非基础装修类目。
三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如何计算?
答:1.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装修的,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截至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开具当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
缴存人王某有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2020年8月,2026年11月与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装修总价23万元,2027年5月完成装修后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23万元,截至2027年5月申请提取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0万元,根据装修合同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且不超过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规定,王某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金额为23万元。
2.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15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的,提取总额按房屋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标准核定,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截至申请当月。
缴存人何某有一套160平方米的住房,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2010年8月,自行进行了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截至2026年10月申请提取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0万元,何某因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已满15年,可按1000元/平方米定额标准和房屋面积160平方米核定提取公积金总额16万元。
四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有哪些要求?
答:缴存人及配偶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时,应为家庭名下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不包括商业用房、商住房、酒店式公寓等。
五
房屋装修后,能申请提取几次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人及配偶仅限家庭名下一套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再次申请装修提取的,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以各自办理提取时间为准。
缴存人郑某2026年10月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对名下一套住房进行了装修,装修总价25万元,按规定郑某于2027年2月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15万元,郑某配偶于2027年5月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10万元。郑某想要再次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等到2037年2月之后,其配偶则要等到2037年5月之后。
六
缴存人孙某购买住房A,其配偶购买住房B,产权均单独所有,可以分别对各自购买的住房申请装修提取吗?
答:不可以。缴存人及配偶仅限家庭名下一套住房办理提取。
七
同一套住房产权人关系为非配偶,是否可以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同一套住房有2个及以上非配偶的产权人,产权人应共同商议确定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装修的,仅限签订装修合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产权人(为缴存人)及配偶提取,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规定限额。
八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何变化?
答:为进一步治理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对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杭州市范围内已有自住住房,因全款再次购买存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应满6个月。对无房或使用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存量房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产权持有时限限制。
九
缴存人虚构装修行为、使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惩戒措施?
答:缴存人及配偶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时,应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对装修行为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装修提取所依据的增值税发票作废(红冲)的,缴存人应当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拒不退回的,视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十
本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何时实施?
答:自2026年10月14日起施行。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装修的,以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及装修合同时间为准,2026年9月20日(含)后签署装修合同且开具发票的,可按规定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一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何时可以办理?
答: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于系统开发上线后开通办理,具体办理渠道及时间由省直公积金中心通过“浙江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