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住房可申请“商转公”
具体有什么要求?怎么办理?
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认定商转公贷款中的首套房与二套房标准?
(一)新修订的《商转公贷款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仅拥有一套住房,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2.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同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仅拥有一套住房,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二)新修订的《商转公贷款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住房,现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2.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同时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住房,现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二、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商转公贷款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1.应符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2.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当前本金余额减去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金(即:商转公贷款额度≤原商业贷款当前本金余额-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金),取1000元的整数倍。 3.不得高于购房发票价格的80%。 4.不得高于当前市场评估价值的80%。 最终可贷额度取上述计算的最低值。 (二)贷款期限按以下标准执行: 1.应符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 2.应以整年计算,最短贷款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同时贷款期限与自住住房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最终贷款期限取上述计算的最短期限。 (三)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在还款期内如遇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目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6%。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075%。
三、商转公贷款的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 (二)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三)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四)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五)受委托银行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送达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申请放款。 (六)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把贷款资金划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专户上,受委托银行对原商业贷款进行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
四、“商转公”贷款可到哪里办理?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统一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受委托银行指派下辖机构或网点或驻楼盘经办人员负责接收贷款申请资料。办理地点与时间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