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十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买房必看|公积金贷款征信审核,这些情形不予受理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0-30 16:14:47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征信报告是审核贷款申请的重要依据。为帮助申请人提前了解贷款审核标准,避免因征信问题影响购房计划,现将贷款不予受理情形及部分可正常办理的特殊情形梳理如下,请申请人对照本人及配偶征信情况提前自查。
一、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1存在呆账、欠费、欠税、资产处置、行政处罚、账户冻结、保证人代偿、强制执行记录等严重负面记录;
2信贷风险分类为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异常情形;
3贷款、信用卡逾期欠款尚未结清;
4逾期次数超标:近两年内,连续逾期>3 期,或累计逾期>6 期;5 年内累计逾期>12 期;
5其他不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或影响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情形的。
二、这些轻微征信瑕疵,满足条件可以正常申请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名下已结清、销户满两年以上的贷款或信用卡逾期记录,不再作为拒贷依据;
2逾期金额≤200元的且已结清的连续逾期记录;
3国家助学贷款有逾期,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全部还清;
4“武当人才卡”持有者,所有逾期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全部结清。
温馨提示:
1.征信审核同时核查本人及配偶双方征信报告,办理前建议双方提前自查征信;
2.如对征信审核、公积金贷款政策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071912329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