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条件
1 家庭名下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3 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4 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二:办理途径
(一)网上办理(仅限首次提取)
提取人及配偶登录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网上营业厅办理。
1.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操作流程:关注szzfgjj公众号,依次点击

2.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http://www.suizhougjj.cn/

操作流程:登录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依次点击

3.支付宝客户端
操作流程:依次点击

(二)柜面办理
办理资料
1.备案登记12月以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本市购房不需提供,调用共享数据)。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后凭《不动产权证书》(本市购房不需提供,调用共享数据)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本人身份证原件(不需提供,刷脸调用共享数据)。如商品房购房合同在配偶、子女、父母等名下,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3.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4.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5.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原则上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办。
三、提取金额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也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备案之日起12个月内,凭备案购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后凭《不动产权证书》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四、办理流程

五、审核要点和注意事项
1.网上提交的业务申请,不支持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不支持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家庭代际间互助的提取业务。
2.由于相关部门数据质量问题,在共享数据校验不通过的情况下,可到柜面现场办理。
3.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登记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申请网上业务。需先到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
4.提取人夫妻双方只能选择一人网上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