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恩施住房公积金中心:最高15万元!我州装修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啦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0-30 20:11:02
9月14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开展此项业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具体举措。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范涌表示,此次装修提取政策的及时落实,检验的是政治态度,考验的是业务能力,体现的是民生情怀,要确保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通知》明确,缴存人本人或配偶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缴存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别墅、公寓、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不予办理。提取仅支持房屋硬装装修,家电、家具、软装、饰品等相关支出不计入提取核算范围。 在提取额度方面,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每次合计提取最高限额为15万元,按照房屋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核定。实际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缴存人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同时不能超出核定上限额度、最高限额以及发票总金额。 办理此项业务,需要提交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还需提供一年以内的装修相关发票。申请材料齐全且核实无误后将及时审核办结,提取资金将拨付至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 该业务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至此,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类业务达到24种应用场景,涉及销户、住房消费、养护住房、民生保障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