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岳阳公积金贷款指南|试行住房装修贷款业务一文看懂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1-01 17:55:51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好满足大家对高品质居住环境的需求,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试行住房装修贷款业务。职工可用公积金为自住住房装修提质,最高可贷30万元。这份指南帮你一次性看懂,建议收藏备用。
一、贷款对象
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纳社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对在岳阳市内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
二、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为本套装修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 2.住房位于本市各县(市、区)范围内,且不属于C级、D级危房。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账户未被冻结。 4.同一套住房仅可申请一次装修贷款;装修贷款未结清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额度、年限及贷款利率
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纳社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对在岳阳市内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

四、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2.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属期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明》;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住房装修合同》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装修材料购买合同、劳务协议、工程预算等;
4.委托装修公司装修的提供装修工程发票,自主装修的提供购买建材发票,票据开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提供装修施工进度、装修材料进场、现场施工照片等资料,由管理部进行贷前调查。
五、温馨提示
1.自住住房贷款与个人装修贷款不能同时申请。
2.装修仅限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的基础装修,不含成品家具、家电等。
3.本业务为试行政策,自2026年9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