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管理部成功办结全市首笔新建商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惠民政策红利高效落地 “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政策真是越来越贴心,装修也能取钱了,真是帮了大忙!”缴存职工的由衷肯定,是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生服务提质增效的最好印证。2026年9月14日,娄底市首笔新建商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在新化县管理部顺利办结。该笔业务的成功落地,标志着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新湘十条”优化新政中的装修提取惠民举措,正式从政策条文转化为落地见效的民生实事,实现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缴存职工。 政策落地,思想先行。新政出台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鄢向宇带队深入各管理部开展专题宣讲,全面解读“新湘十条”系列惠民举措,精准拆解新建商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的适用范围、办理条件、审核标准及办理流程。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逐句研读政策细则、吃透核心要义、掌握实操标准,全面夯实业务经办基础,为新政有序落地、规范实施筑牢坚实根基。 据新政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可依规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五年内(含)购置新建商品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核算,且单套房屋提取上限30万元。该政策有效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精准减轻缴存职工家装压力,进一步夯实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职能。 作为全市首例经办业务,本次办理无成熟经验可循,新政实操细节繁杂、审核标准严谨。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员坚守“便民、高效、规范”服务理念,针对实操过程中的疑点难点,第一时间对接上级业务科室请示沟通。依托快速响应的上下联动机制,快速厘清政策执行口径、高效破解经办难题。同时,严格落实现场核实工作要求,实地核验房屋现状与装修用途,严把资金审核关口,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合规,全力守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安居钱”。 本次业务办理流程规范高效,窗口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验、资金拨付各环节闭环衔接,最终实现资金快速审批、即时到账。以实打实的办理速度、服务温度,将政策红利精准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办事职工对本次高效便捷的服务给予高度认可,连连称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策接地气、服务有温度、办事有效率。

此首笔装修提取业务的成功办理,既是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深学细悟新政、高效落地惠民举措的有力成果,也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耕民生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纵深推进“新湘十条”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优化窗口服务模式,细化业务经办流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积极引导广大缴存职工知政策、懂政策、享政策、用政策,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纾困利民的制度效能,以优质、高效、暖心的服务,持续提升群众安居幸福感,护航全市民生安居事业高质量发展。(刘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