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朋友们!
还以为住房公积金
只能用来买房、还贷?
现在,佛山公积金推出
一项暖心福利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帮大家减轻安居小负担~
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快往下看吧
一、受理条件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提取申请人支付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费。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二、申请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二)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详见“事项说明”中第九点)。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四)不动产权证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未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结婚证(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的,应提供)。
三、提取频次
(一)提取申请人可在每个提取年度提取一次,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 (二)提取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仅可用一种情形申请提取。提取申请人以同一种住房消费情形(支付物业费)申请提取的,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及以上。
四、提取额度
(一)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一级标准乘以12个月核定,且应不超过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两名及以上产权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自行协商分配各自的提取额度。 (二)每次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应留存不低于500元整。 (三)提取申请人每次提取只能申报当前提取年度的可提取额度,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
五、事项说明
(一)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其内且拥有所有权、性质为住宅的房屋。写字楼、商铺、商用公寓、车位等非住宅不属于可提取范畴。 (二)提取申请人同时拥有多套自住住房,且均符合支付物业费提取条件,在同一提取年度内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三)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提取申请人可通过公积金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需通过线下办理的,可至提取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提取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五)提供的申请材料应为原件。 (六)经提取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申请材料准确信息的,可无需提取申请人提供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 (七)提取申请人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应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提取申请人应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八)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提取申请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证实房屋用于自住的佐证材料等。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取申请人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九)公积金中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资金。在提取审核通过且到达提取时间间隔后,公积金中心原则上于3个工作日(如遇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将顺延)以内划拨资金至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且无设置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准确完整。银行账户可为以下任一银行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佛山农商银行、南海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平安银行,亦可提供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当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一类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