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扩大制度覆盖面,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一)“装修自住住房”提取热点解读 答:必须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仅凭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复印件或截图不能单独作为提取依据。请缴存人提前确认已取得纸质或法定形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并确保权属信息清晰、有效。 答:可以。该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或还贷提取的,不影响装修提取。 答:缴存人每次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须间隔10年。这里的“间隔10年”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提取人须间隔10年才能再次申请;二是该套住房本身也须间隔10年才能再次用于装修提取。已提取过的住房每间隔10年后仍在名下的,可重复申请。如果房子通过买卖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原产权人不得再就该套住房申请提取;新产权人可申请提取,其提取间隔时限自新产权人申请提取之日起重新计算。请买卖双方在交易时注意该规则,避免因权属变更产生误解。 答:可以。夫妻可各自按名下自住住房分别申请提取但须同时取得配偶的同意。单人提取的,按单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取整至个位)1000元/平方米核定,最高不超过15万元,提取后账户余额须大于1000元。夫妻或多名共有产权人就同一自住住房共同提取的,须同时一次性提交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多名共有产权人共同提取的按所占份额核定额度。 答:单人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且提取后账户余额须大于1000元。如果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计算出的额度超过15万元,按15万元核定;如果账户余额不足核定额度,按实际可用余额提取,但须保证提取后账户余额大于1000元。装修自住住房提取用于房屋的一定周期,如果账户余额较少,请谨慎申请,避免因小额提取而占用10年提取间隔,影响后续使用。 答:提取人须提供身份证、不动产权证、配偶等共有产权人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提取人为不动产权人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佐证材料;不动产权利人为未成年子女的,其父母申请提取时,须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佐证材料。装修自住住房按不动产权登记权利人优先绑定原则,一经提取,“人”和“房”均须间隔10年方可再次申请,请各共有产权人在申请前充分协商、合理分配提取额度和时点,避免因一方提先行提取而影响他人利益。 答:不可以。非自住住房不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热点解读 答:每套自住住房每年最高可提取12个月物业费,缴存人每次办理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提取额度按物业费发票的实际发生支出核定,最高不超过我市同期每平方米物业费的最高收费标准。 答:不能补提。政策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因此从2026年9月作为第一个生效的月份开始提取,2026年9月之前的物业费月份不在本次提取范围内,不能追溯提取。 答:首次提取须提供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利人优先绑定,可变更绑定)、物业费发票、配偶等共有产权人同意绑定的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提取人为不动产权利人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佐证材料;不动产权利人为未成年子女的,其父母申请提取时,须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佐证材料。历次提取仅需提供身份证、物业费发票,材料大幅简化。 答:不能。同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可提取额度是共用的,一旦被提取完毕,其他共有产权人就不能再就该套住房的同一笔物业费重复申请提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共有产权人中的一方先行全额提取,另一方将无法再提取该套住房的物业费额度。请各共有产权人在申请前充分协商、合理分配提取额度,避免因一方先行全额提取而影响另一方的提取权益。同时,经共有产权人同意后,由本次提取申请人绑定该套住房的历次物业费提取,绑定后如需变更,须经共有产权人重新商定并申请变更。 答:如自住住房已通过买卖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原产权人不得再就该套住房申请提取;新产权人可申请提取,其历次提取间隔时限自申请提取之日起计算。 答:不可以。非自住住房不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缴存人应确保申请提取的住房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住住房,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物业费发票等材料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