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4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
增加四项提取情形: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购置车位(库)提取、缴纳购房契税提取。
(一)在眉山市以外的自住住房装修可以提取吗?在2026年9月20日以前装修的可以提取吗?答:不可以。房屋须为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且装修税控发票(建材购买发票)开具时间在9月20日(含)以后的,自发票开具之日起5年内可申请提取。
(二)多套住房装修,每套都能申请办理装修提取吗?装修提取可以办理几次?答:不可以。一个缴存家庭只能就一套自住住房办理装修提取,且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
(三)产权人不是本人,但由本人出资装修的住房,可以提取吗?答:本人装修产权人为父母或子女的住房,能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等),且符合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
答:分两类:一类是申请人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装修公司开具的发票,票面项目属于建筑服务类;另一类是申请人自行购买装修材料的销售发票,项目属于陶瓷、石材、木材、涂料、门窗、地板、卫生洁具、五金等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发票需载明本人或配偶信息。购买家具、家电、窗帘床品、装饰摆件等可移动物品的发票不能单独作为提取凭证。
答:不可以。物业费按“当年度”核定,即申请提取的那个自然年度,往年物业费不能补提。
(六)一次性缴纳了多年的物业费,比如今年就缴纳了未来三年的物业费,明年后年还能继续办理物业费提取吗?(七)不是实际居住小区购置的车位(库)可以办理购置车位(库)提取吗?答:可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本政策实施后购置车位(库)的,可在车位(库)备案或车位(库)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八)去年购买的房屋,2026年9月20号以后才缴纳契税,可以办理缴纳购房契税提取吗?答:可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自本政策实施后缴纳契税的,可申请提取。
(九)在本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能办理新增的四类提取业务吗?答:不可以。新增提取类型应符合《眉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职工有本市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所提住房公积金金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再支持其它房屋的住房消费类、建造、翻建、大修和销户类提取”之规定。
答:不收费。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谨防“代提公积金”类型的违法、诈骗行为;组织、协助骗提或提供虚假合同、虚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答: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积金中心有权上门查勘装修行为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公积金中心将责令职工限期退回违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记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