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提取的范围
自装修提取政策实施后在本市新购自住住房并装修的,在取得装修或购买建材发票两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装修提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政策实施后在本市新购自住住房并装修的; (三)缴存职工及配偶拥有装修住房的完全所有权(缴存职工或其配偶单独所有、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取得装修或购买建材发票两年内;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且资金未被冻结。 三、办理装修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提取人婚姻关系证明; (三)提取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四)装修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 (五)装修或购买建材发票; (六)多子女家庭的,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四、如何计算装修提取的额度? 1.装修提取金额上限15万元,二孩家庭提取金额上限18万元,三孩家庭提取金额上限20万元; 2.不超过提供的装修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总额; 3.按装修自住住房建筑面积计算,1500元/平方米; 4.不超过提取人及配偶的缴存余额; 提取金额为以上四项计算后取最低值。 五、装修提取能提几次? 同一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 六、办理了装修提取业务,还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吗? 可以,缴存职工及配偶办理装修提取后,若符合其他提取业务办理条件,不受时间间隔限制。 七、房屋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装修提取? 不可以,装修提取仅支持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 八、办理装修提取对房屋购买时间有限制吗? 办理装修提取,购房时间需在装修提取政策实施之后,即在2026年10月1日之后在本市新购住房(包括再交易住房)的,才符合装修提取条件。 九、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上除了夫妻双方以外,还有第三人,可办理装修提取吗? 不可以,装修提取仅支持缴存职工及配偶名下的住房。 十、装修提取必须要提供发票吗?收据是否可以? 收据不可以,需提供装修发票,若装修发票金额不足,还可以提供购买建材发票。若非装修公司装修的,可提供购买建材发票。 十一、装修或购买建材发票具体要求有哪些? 装修或购买建材发票需载明购买方信息,包括购买人名称、时间和金额,购买人名称处需为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姓名。申请装修提取时,发票上载明的时间需在取得装修和建材发票两年内,若发票时间超过两年的,不计入装修或购买建材发票总额。 十二、建材包含哪些材料? 建材不包括家电和家具。包含墙体材料(如乳胶漆、壁纸、墙面砖、饰面板)、地面材料(如实木地板、复合地板、地砖、石材)、顶部材料(如PVC吊顶、石膏板、矿棉板、铝扣板)、装饰线材(如顶角线、踢脚板、挂镜线、护墙板)以及门窗材料等。 十三、若装修公司或建材售卖方拒绝开具发票,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小票、收据、订单号等都不能代替发票使用。如果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或发票有问题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投诉。 十四、为什么宜宾与省内其他市州政策存在差异?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住房消费市场的变化情况、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水平和需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及风险管理的要求等综合考虑后制定。因此省内各市(州)住房公积金政策存在差异。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各地住房公积金需遵循“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使用政策。
编校:聂中新
审核:李 兰
审签:骆勋洪
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