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凉山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物业费提取常见问题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1-05 20:56:53
答:凉山州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及以上,账户未被冻结,且无违规提取、违规贷款等不良记录;职工夫妻双方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近5年内无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个人账户封存可以办理物业费提取。
答:凉山州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当月可以办理物业费提取。 答:凉山州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物业费提取的,当年可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房,以及加装、更新、改造电梯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但办理了物业费提取的当月不能再申请办理装修提取,因装修提取办理的条件之一是本人及配偶近3年内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不可以。办理提取后,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在次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凉山州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每年可提取2000元用于支付物业费,且不超过申请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家庭每年仅能办理一次物业费提取,两次物业费提取时间间隔须满12个月。本人已申请办理物业费提取的,配偶不可再申请办理物业费提取。 线上可以办理物业费提取吗? 答:缴存职工可登录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微信订阅号在线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