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缴存人在黔东南州正常缴存公积金、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装修的自住住房是本人或者配偶在黔东南州内购买、自建的,房子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登记时间满6个月且不超过5年的,就可以申请啦。 答:装修提取最高不超过15万元。提取额度按1500元/平方米乘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且不超出实际装修支出的增值税发票金额。 答:已经拿到不动产权证的,统一按证书上的登记时间算。 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的,新建商品房看购房合同备案时间;经济适用房看住建房管部门盖章的购房合同时间;拆迁安置房就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时间。 答: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不动产权证(自建房还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6年9月20日及以后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装修前后对比照片,还有本人一类银行卡号。 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就提供购房合同和备案表,经济适用房提供住建房管部门盖章的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答:不可以。申请人家庭有两套及以上自住住房均符合装修提取条件的,仅可就其中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 答:2026年9月20日是黔东南州装修提取政策的起始执行时间,是以新修订《住房公积金条例》实施时间为准。 答:申请人同时符合装修自住住房提取、适老适幼房屋装修提取两项业务办理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两项政策支持,并可分别申请办理。 答:公积金是全体缴存人互助共享的保障性资金。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已经享受了低息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优先作为还贷保障;同时也要预留资金,保障其他缴存人的住房需求。 结清公积金贷款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