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小金专栏”为大家梳理全款购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租房提取三类高频业务核心要点,帮助您更高效办理业务,快来收藏备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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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全款购房的,可以提取到购房合同签订当月末的存储余额。2024年9月11日后新购自住住房的,除可提取合同签订当月末余额外,还可提取购房后5年内的账户余额,总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费用总额。
提取要件为购房合同、全款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票据)、身份证、结婚证、本人一类银行卡。
办事群众可以持以上提取资料到任意管理部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邯郸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
答: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含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提供借款合同、近三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明细、身份证、结婚证;再次提取提供身份证、近三个月还贷明细;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 提取金额: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同时期还款金额,贷款结清的,提取金额还应以结清日缴存的额度为上限。需要注意:已办理“对冲还贷”的,已对冲还款的金额不再重复提取。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的办事群众可以持以上提取资料到任意管理部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邯郸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当地政府核验的保障性住房的,提供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房租收据。最大提取金额合计为当年房租收据上显示的租金金额(提取到百元位)。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有效期3个月),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按两次提取间隔月数计算。 主城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冀南新区)的无房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金额1200元,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年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4400元。主城区以外的无房职工,每月最高可提取金额800元,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年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96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减半执行。 办事群众可以持以上提取资料到任意管理部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邯郸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