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四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四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0-11 16:21:46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边界,深入贯彻长春都市圈协同发展,更好发挥其民生保障与经济支持助力作用,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以下惠民便民政策:
一、阶段性支持职工通过代际互助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在政策执行期内,全款购买或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适用代际互助提取政策,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职工可使用子女、双方父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
全款购房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
贷款购房按首付款提取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贷款购房按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所有提取人合计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本息合计金额。
(二)申请材料:除依据现行提取政策提供身份证件、购房提取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家庭成员真实关系的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印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优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
在现行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提取政策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按季度、按半年三种提取频次,由缴存职工自主选择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频次。
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