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场景再扩容 “首单”装修提取业务在通州办结
点击量:2发布时间:2026-10-19 20:15:36
9月20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正式实施。依托全新落地的惠民政策,通州区顺利办结全市首笔自住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志着南通公积金装修提取惠民政策正式落地生根,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我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服务成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令第84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要求,9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打通公积金服务群众住房需求的新通道。
新政施行首日,惠民服务即刻兑现。20日上午,市民张先生前往通州区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了自住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资料,顺利完成全部业务办理,成为南通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的首位受益者。资金顺利到账后,张先生坦言:“之前一直关注装修能不能提取公积金,现在终于可以提取了,正好房子在装修,公积金帮助减轻了很大负担。”
根据新政明确规定,缴存人及配偶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自住住房进行装修,可在该套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发票金额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同一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28万元。同时,缴存人再次申请装修提取的,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保障政策规范有序落地。
此次新政落地,打破了公积金传统使用场景局限,进一步盘活公积金资金效能,精准减轻群众住房装修的经济负担,是公积金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