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盐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婚家庭在盐城市区买房,父母公积金可以这样用
点击量:2发布时间:2026-10-19 20:50:55
小王和小李工作时间不长缴存基数不高刚领结婚证打算在盐城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小王的爸爸妈妈是在学校做老师小两口可以共济使用父母的公积金吗❓❓❓
在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注:若家庭成员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无法进行共济。
已婚职工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2025年7月1日之后的),可以提取双方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含首付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方可共济提取其他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办理购建房提取,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支出(不含各类税费、精装修成品房载明的装潢装饰费用等支出),且不超过购建房日期前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 职工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实际已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家庭成员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共济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该笔住房贷款从2026年2月6日(含)起实际发生的还款金额。注:住房贷款结清后,不再办理共济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