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只要缴存家庭在本地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再次购房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生育一孩家庭,贷款额度按当期计算出的可贷额度上浮30%,最高可贷91万元;生育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50%,最高可贷105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100%,最高可贷140万元。 答:已育家庭按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认定其亲属关系,或按合法收养证明认定家庭收养关系;离婚或再婚家庭未成年子女人数通过其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载明的有抚养权的子女人数认定。 答:不可以。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均不能叠加使用,缴存人可择优选择一项上浮。 答:不能。 答:不能。 答:不能。 答:只能选择其中一套自住住房办理。 答:身份证、银行卡、不动产权证、婚姻证明、装修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和诚信承诺书。提取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的,无须提供装修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同时,为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审核过程中可视情况要求提取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进一步核查提取事由的真实性。 答:向装修施工方付款的银行流水、支付宝支付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等可以证明资金支付真实性的凭证。 答:装修合同须体现装修施工方主体、装修房屋地址、装修费用;支付凭证须体现装修施工方主体和支付金额;发票须为正规税务发票,同时体现装修施工方主体、装修房屋地址、装修费用。上述材料的装修施工方主体、装修房屋地址应保持一致。 答:不能,装修合同和发票须明确事由为装修。 答:按装修房屋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提取,提取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含),且不超过发票金额和支付凭证总金额的低值(金额提至元),个人账户提取金额截至发票上载明的时间。提取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的,个人账户提取金额截至业务办理时间。 答:不能。装修提取房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住宅面积为准。 答:不能。 例1:2026年,小李办理了一笔5万元的装修提取。2027年,小李装修另一套房子花费16万元。因为2026年小李已经办过装修提取,10年内无法再次办理,所以2027年的装修无法办理装修提取。 答:2036年起,可以再次办理装修提取。装修提取时间按年份计算,缴存人及配偶10年内只能办理1次装修提取。 答:各个提取人需在同一自然年度完成业务办理,不支持跨年办理。 例2:小李和小王夫妻2人装修自住住房计划办理装修提取。2026年10月,小李完成装修提取业务的办理。小王应于同一自然年度提取剩余金额。若小王次年到柜台办理装修提取,将不予受理。 答:婚姻关系发生变更后,若当事人未获得该套已办理过装修提取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其个人的装修提取资格将不被认定为已使用,可按我市政策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装修提取;若当事人仍拥有该套已办理过装修提取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其个人的装修提取资格将被认定为已使用。 答:不能。 答:可以。办理装修提取的装修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须为2026年9月20日(含)之后的。
答:为避免首次办理可能出现的“窗口”拥挤现象,政策施行前6个月,装修提取业务受理按照不动产登簿月份进行逐月分流,具体安排为:政策施行首月受理不动产登簿月份为1月和2月的申请,次月受理不动产登簿月份3月和4月的申请,以此类推。政策施行6个月后,实行随到随办。 政策施行前6个月业务受理安排 答:本次政策自2026年10月15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