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篇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0-28 15:13:14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篇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1、对象和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3、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4、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第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新建商品住房办理预购商品住房预抵押登记条件为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且房屋没有查封及其他限制登记状态;
7、存量住房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条件为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房屋没有查封及其他限制登记状态。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办理方式是什么?
答:申请人可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和线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综合窗口联办贷款面签业务,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等联办事项将推送至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在线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1、身份证(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存量房提供)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民事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等)
4、征信查询授权书
5、首付款凭证(或增值税发票)(商品房提供)
6、首付款资金托管凭证(存量房提供)
7、存量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8、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9、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提供)
10、还贷银行卡
1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多孩家庭提供)
12、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13、问询笔录(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