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 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注:禁止提取的情形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作为担保人,其担保的公积金贷款非正常还款或借款人均不正常缴存的;
(3)被列入限制业务办理名单的;
1. 新购住房装修 提取
1. 1. 提取范围
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
1. 2. 受理条件
未涉及本服务指南所列“禁止提取的情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未签约本地商业购房贷款网上自助提取业务;
(3)缴存人家庭拥有东营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全部产权;
(4)购房时间已满 6 个月不满 5 年。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
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5)提取人近 12 个月内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
(6)夫妻双方限选取同一套住房分别申请提取一次。
1. 3. 提取金额
(1)提取总额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执行 800 元/㎡标准;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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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
(2)提取申请人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
(3)业务材料人与提取申请人不一致的,同时提供业务材料人身
份证、提取申请人与材料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
等);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提取受托人的身
份证;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6)产权人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以上资料均需为原件(通过“爱山东”APP 申领的电子证
照可替代实体证照)
1. 5. 办理途径
现场办理。提取申请人可到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网点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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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旧房自主更新提取
2. 1. 提取范围
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
2. 2. 受理条件
未涉及本服务指南所列“禁止提取的情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未签约本地商业购房贷款网上自助提取业务;
(3)缴存人家庭拥有东营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全部产权;
(4)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已满 10 年(含);
(5)提取人近 12 个月内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
(6)夫妻双方限选取同一套住房分别申请提取一次。
2. 3. 提取金额
(1)提取总额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执行 800 元/㎡标准;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 15 万元。
2. 4.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
(2)提取申请人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
(3)业务材料人与提取申请人不一致的,同时提供业务材料人身
份证、提取申请人与材料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
等);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提取受托人的身
份证;
(5)不动产权证书;
(6)产权人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