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能提? 直系亲属可互助 缴存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含公、婆、岳父、岳母)或成年子女(婿、媳)]既有住宅加装、更新电梯,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何时取?把握有效办理时限 需在以下任意证件载明日期的1年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合审查意见书》《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登记证变更证明》。办理节点要求: 增设电梯:取得住建部门《联合审查意见书》,工程正式实施后即可申请。 更新电梯:需电梯整体完工后,方可提交提取申请。 注意: 一处住房每名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一次。 三、取多少?实际出资为标准 可提取金额 ≤ 《电梯项目协议书》载明的实际出资金额 − 财政返还个人的补贴金额; 《电梯项目协议书》载明的电梯费用不为0的,所有费用(含阳台、连廊、平台等其他设施建设费用)均属于实际出资金额; 如果《电梯项目协议书》费用为0、仅产生配套设施出资,则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
四、备好材料不跑冤枉路!
1. 身份材料
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缴存人身份证;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缴存人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宜昌市民卡可用)。
2. 关系材料
婚姻关系材料(单身可现场签署单身声明),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非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履历表、独生子女证等显示直系亲属关系)。
3. 电梯安装材料(两种情况二选一)
《联合审查意见书》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或现有家庭住房查询结果能显示该套住房; 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签订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复印件。 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或现有家庭住房查询结果能显示该套住房; 更新后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更新电梯所在单元签订的《电梯项目协议书》。
五、如何办理?线上线下有区分
线上办理
仅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主办理。关注“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业务大厅”,选择“提取业务”选择“增设电梯提取”,按提示操作即可。

线下办理
各营业部或“住房公积金旗舰店”柜面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