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需先自筹资金付首付?
再准备材料办理购房提取?
周转资金压力大?
好消息!
宜昌公积金可直接支付
新建商品房购房首付
不用周转凑首付
轻松缓解资金压力!
一 购买宜昌市预售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余额可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无需购房者先行自筹首付周转资金。
二 办理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业务后,只要符合贷款申请条件,仍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选择更灵活。
三 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 ≤ 购房合同总价 − 贷款金额。
四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或缴存人公积金账户已冻结; 参与提取的直系亲属家庭(直系亲属及配偶)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或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已冻结。
五

六
缴存人及配偶身份证(如需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另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 婚姻关系材料(单身,可现场签署单身声明),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已登记备案的《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发票或购房发票; 《委托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在宜购买自住住房,购房人使用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履历表、独生子女证等显示直系亲属关系)。
七
公积金首付直付业务,依托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实现资金闭环管理,资金直接划入监管账户,确保购房消费真实。
二手房交易不存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易资金为买卖双方个人划转。现房项目已完成竣工交付,不再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因此暂不支持二手房、现房办理公积金首付直付。
提示
八
1一处住房每名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一次,缴存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缴存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审核登记之后至提取支付首付款前,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有异地转出、销户提取等行为。
2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并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与住房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3若发生退房行为,开发企业可依据与购房人合同约定,单方申请撤销商品房网签合同。撤销网签合同前,须征得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撤销网签合同30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经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审批后无条件将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由公积金中心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开发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积金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其返还相应款项的住房公积金,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开发企业承担。
4公积金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跟踪相关提取和购房交易信息,对发现的违规提取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