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仙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仙桃,公积金可以缴纳物业费啦!!!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0-30 20:38:06
仙桃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缴纳物业费啦!缴存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后,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具体办理要求与流程如下。

已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缴存职工。 1.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物业费缴款发票; 3.身份证; 4.银行卡。 提取金额不超过本人住房年度物业费。 1.关注“仙桃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后,线上提交办理; 2.前往市民之家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受理审核通过即可发放提取。 资金直接发放至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1.每年可提取1次,按自然年度计算,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2.同一张物业费缴款发票不得重复申请提取; 3.房屋权属登记在直系亲属名下的,还须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出生证。 4.如有疑问,可拨打0728-12329或0728-3259615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