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及其配偶申请装修提取应同时具备2个条件: ①住房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并已登记在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满12个月; ②住房装修在2026年9月20日(含)尚未完工,或9月20日(含)后开始装修的。
不可以。缴存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多套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只能选择其中同一套住房申请。
住房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已登记在缴存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满12个月的,可以申请装修提取。
在2026年9月20日前已开工装修,9月20日尚未完工,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装修提取。 住房装修在2026年9月20日前已经完工的,不能申请提取。
有。装修提取要在装修施工期间,或装修完工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
装修提取额度按住房产权证明记载建筑面积,以1000元/㎡标准核算;同一套住房同一次装修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5万元。 例1:缴存人张三装修住房面积120㎡,按1000元/㎡定额标准和建筑面积120㎡核定提取,提取总额为12万元。 例2:缴存人张三装修住房面积165㎡,按1000元/㎡标准核算金额为16.5万元,高于提取最高限额,按提取最高限额15万元提取。缴存人张三在装修期间申请提取了12万元,其配偶可提取金额为3万元,合计提取总额15万元。
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的,不区分产权比例;与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权利人共有的,提取金额按住房产权相应比例核算。 例1:张三和李四持有共同产权住房,产权比例分别为50%,住房产权证明记载建筑面积160㎡,装修提取限额15万元,其中张三、李四分别最高可提取7.5万元。 例2:张三在河源农村老家自建房,面积240㎡,共同登记在兄弟3人名下,未明确产权比例,装修提取限额15万元,其中张三及兄弟分别最高可提取5万元。
办理装修提取需提供装修现场照片3张(彩印),其中:住宅大门正面照1张(须开门看见室内部分场所,无论大门是否改装均可);室内主要装修区域(如客厅、主卧)施工前后对比照各1张。
可以提供其他材料佐证装修行为。如:物业装修备案及完工证明,或装修完工后燃气开通材料,或装修增值税发票,或全屋整装、购买瓷砖、支付人工费等发票。
缴存人及其配偶申请装修提取后,再次申请装修提取应距上次业务办理满96个月,以各自办理提取时间为准。
缴存人申请装修提取时,应签署《装修提取告知承诺书》,对装修行为真实性及提供材料合法有效性作出书面承诺,并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抽查复核。拒不配合抽查复核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暂不受理该缴存人的其他提取申请,直至完成核查。 若经查实本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装修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①责令限期退回全部款项; ②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全部款项退齐之日起算); ③登记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相关部门通报; 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装修提取支持“全市通办”,可就近前往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