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攀枝花市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1-04 23:35:59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指南
1.2026年9月20日(含)后,缴存人家庭装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有产权住房(缴存人或其配偶要拥有装修住房的完全所有权)。 2.缴存人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 3.该套住房装修税控发票或建材购买发票(不含家电家居类)开票之日起1年内。 4.缴存人家庭未办理过装修提取。 1.提取频次:缴存人及其配偶只可申请1次装修提取(名下有多套自住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1套住房申请装修提取1次)。 2.提取额度:缴存人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交的装修税控发票或建材购买发票总额且最高不超过14万元。 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等)、房屋权属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表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缴存人或其配偶姓名的装修税控发票或建材购买发票、Ⅰ类银行储蓄卡 ✅线上: 1.微信公众号: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我的业务—公积金业务—缴存人登录—住房公积金提取—选取对应的提取类型(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2.网上服务大厅: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pzhgjj.cn)—网上服务大厅—缴存人登录(个人用户)—住房公积金提取—选取对应的提取类型(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线下: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携带办理材料到就近政务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东区管理部:0812-3320432 西区管理部:0812-5553329 仁和区管理部:0812-2901335 米易县管理部:0812-8175286 盐边县管理部:0812-8653693 公积金咨询热线:0812-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