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攀枝花市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点击量:2发布时间:2026-11-05 00:06:10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公积金
——办理指南
2026年9月20日(含)后,缴存人家庭缴纳的自住住房物业费(含已缴纳的2026年度物业费) 1.提取频次:缴存人及其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就1套自住住房对应年度的物业费申请提取1次(如2026年申请提取2026年度的物业费,以此类推)。 2.提取金额:不超过提交的对应年度物业费发票载明的实际支付金额且缴存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可提取金额当年有效,不跨年结转。 例:小王家已缴纳一套住房2026年度的物业费5200 元,小王及其配偶在2026年合计最多可提取5000元。 ⚠提示:缴存人及其配偶拥有多套房的只能选一套申请。 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等)、物业费发票(需记载缴存人或其配偶及房屋信息、缴费年度)、Ⅰ类银行储蓄卡 ✅线上: 1.微信公众号: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我的业务—公积金业务—缴存人登录—住房公积金提取—选取对应的提取类型(支付物业费提取)—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2.网上服务大厅: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pzhgjj.cn)—网上服务大厅—缴存人登录(个人用户)—住房公积金提取—选取对应的提取类型(支付物业费提取)—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线下: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到就近政务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东区管理部:0812-3320432 西区管理部:0812-5553329 仁和区管理部:0812-2901335 米易县管理部:0812-8175286 盐边县管理部:0812-8653693 公积金咨询热线:0812-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