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9月20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积极作用,经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松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关于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调整
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或办理“商转公”的,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的优惠政策,且名下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全部结清的,可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二)关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贷款政策调整
对毕业未满5年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的优惠政策。
(三)关于贷款期限的政策调整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且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借款人离退休后5年内(男65岁,女60岁)。
(四)新增保障性住房政策
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的优惠政策。
(五)新增在我市落户的缴存人贷款政策
在我市落户未满5年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的优惠政策。
(六)修改《松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第二条为: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七)修改《松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二”为:
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行为发生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下:
5、经住建部门认定的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相关文件,其他手续参照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执行。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支出
缴存人及配偶拥有自住住房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装修支出。
1.新购自住住房: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购买的自住住房,应自购房之日起5年以内申请提取。新建商品房以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再交易自住住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2.既有自住住房: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0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装修提取。
3.装修提取以家庭为单位,缴存人及配偶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拥有多套自住住房的,只可选择一套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提取金额按房屋建筑面积1000 元/㎡的标准核定,以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核算依据,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办理提取的要件材料:
1.新购自住住房: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提取人名下Ⅰ类银行卡、经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婚姻关系证明。
2.既有自住住房: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提取人名下Ⅰ类银行卡、经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婚姻关系证明。
(二)修改《松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松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细则》中部分条款
修改第三条第(一)款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
修改第五条第(一)款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缴存人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可申请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
修改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为“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建房款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房屋不动产权证、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住建部门出具的改造审批材料或项目认定文件、个人实际出资凭证或改造费用发票。以上几种情形还应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提取人名下Ⅰ类银行卡、证明家庭成员真实关系的材料。”
(三)修改“异地转移接续”时限
修改“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起始时间以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间为准。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起始时间以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间为准。缴存人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直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以上政策,2026年9月20日正式实施。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进行调整。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变。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