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6-10-11 16:34:16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经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松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取消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政策,不再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以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名下的自住住房(包括全款购房、购房首付款以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