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A:
身份证、I类银行卡、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装修费用增值税发票。装修增值税发票项目应与房屋装修实际情况相符。中心可视审核工作需要,必要时核验装修费用转账支付凭证,或对装修现场开展实地核实。
Q: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怎样核算?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适用情形包含购置自住住房装修、既有住宅翻新装修,按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核算,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装修支出。购置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的,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既有住宅翻新装修提取的,标准为每平方米500元,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举例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2024年9月,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含5年),符合提取条件。该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150㎡,按1000元/㎡标准测算:150㎡×1000元/㎡=15万元,理论最高可提取额度15万元;若本次实际装修支出12万元,缴存人及配偶本次最多可提取12万元。


举例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2024年9月,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含5年),符合提取条件。该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 120㎡,按1000元/㎡标准测算:120㎡×1000元/㎡=12万元;若本次实际装修支出13万元,缴存人及配偶本次最多可提取12万元。

Q:
哪些项目的发票可以纳入装修提取范围?买家电、陈列品、装饰品这些票据是否能计入装修提取金额?
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仅认可住宅室内硬装相关支出:含硬装施工(墙面、地面、水电管线、厨卫工程等)、合理范围内定制柜体、门窗更换,以及采购瓷砖、地板、卫浴洁具、水电管材、乳胶漆(壁纸)等硬装建材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家电、装饰摆件等软装支出不计入装修提取核算额度。
Q:
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装修提取吗?
A:
不可以申请。缴存人家庭名下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办理装修提取;商业住房贷款不影响该项业务办理。
Q:
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有多套自住住房的,可以两套都提取公积金吗?
A:
目前,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多套自住住房的,仅可选择其中一套办理装修提取。
Q:
我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提取不够部分还能不能下次补提?
A:
不可以再次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仅限一次性办理,未足额提取部分不再予以补提。
Q:
装修公寓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A:
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仅限本市住宅性质的自住住房办理。商业公寓、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类物业,不符合该业务的办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