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有规则 套数不设限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购房贷款,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此项提取不受家庭所拥有的房屋套数限制。
二、额度有算法 结清限时提 可提取额度 = 截至提取日本笔商贷累计还款金额 − 累计已提取金额。在可提取额度范围内,可随时多次提取。 新建偿还商业贷款档案:累计还款金额的起始计算时间=贷款放款时间。 存量已建档商业贷款:累计还款金额的起始计算时间=该笔贷款的上次提取日。 贷款结清的,自结清之日起1年以内仍可随时多次提取。 三、建档需线下 续提可线上 首次办理商贷还贷提取,须携带相关资料到线下窗口建立提取档案、约定提取人员: 完成建档后,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进入【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大厅】---点击【提取】---点击【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按提示操作即可。



各营业部、住房公积金旗舰店柜面办理。
四、材料备齐全 办事少折返(原件) 1.缴存人及配偶身份证。 2.缴存人及配偶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3.婚姻关系材料(单身,可现场签署单身声明),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购房合同。 5.还款凭证。(按期还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最近3个月贷款还贷明细,申请提取金额大于最近3个月平均还贷额×实际还款月数计算额度的,可提供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银行贷款中心提供的还款明细原件;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还款凭证,银行还款明细中有提前还款记录的不需提供。银行还款明细账中应包含贷款账号、剩余本金及按月还款明细)。 6.贷款信息无法现场核验: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房产信息核查授权书》,能够通过征信、借款合同核验的免填。
五、事项多留意 办事更顺利 1.若档案登记信息中剩余本金、月还款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至柜面变更档案。 2.购房人家庭有两笔商业购房贷款,选定其中一笔办理建档提取。 3.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所载明购房地址、幢室号等要素应一致。 4.缴存人家庭(本人 + 配偶)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公积金账户冻结不能办理。 六、骗提不可取 违规有惩处 事后经调查核实存在骗提套取行为的,中心将按照《宜昌市查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办法》作如下处理: ①责令缴存人限期退回骗提套取资金; ②将缴存人骗提套取行为通报缴存人单位所在纪检部门; ③取消缴存人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④将缴存人纳入宜昌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失信名单; 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