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来,市住建局紧扣“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根本要求,围绕群众所盼、市场所需,推动出台购房提取范围扩容、购买车位可提取两项公积金惠民新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让公积金制度的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此前,汕头缴存职工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用于购房。7月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房提取政策作出调整,将提取支持对象大幅拓宽——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实现“一人购房、全家互助”,有效缓解年轻人置业、长辈养老购房的资金周转难题。同期,市公积金中心印发通知,在省内率先出台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有产权车位(库)的政策。
新政消息一出,便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以前买房只能用自己的公积金,攒了好几年还不够首付。现在父母的公积金也能帮上忙,买房压力一下子小了很多。”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公积金制度互助共济的功能得到充分释放,不少家庭通过亲属互助提取方式圆了安居梦。不仅如此,买了房还得愁车位,以前车位不能提取公积金,手头资金经常周转不开,“现在公积金也能买车位了,真是解决了我们实实在在的难题。”李先生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科科长马雄才提醒市民,在公积金业务办理标准上,新政明确新增亲属互助提取业务,提取方式、提取额度、办理流程均沿用现行职工、配偶购房提取公积金统一政策标准,市民无需额外适应新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提取公积金购买车位方面,职工本人、配偶购买与本人或配偶所购房产同一小区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一手车位(库),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车位(库)提取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买车位(库)购买总价款(办理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如车位(库)有多个购买人申请提取,合计提取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购买车位(库)总价款。
从“一人购房”到“全家互助”,从“购房安居”到“车位解忧”,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以实际行动践行正确政绩观,以一项项务实之举,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马雄才表示,下来,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群众的住房需求变化,不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升级,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让公积金制度更好惠及广大缴存职工,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发挥更大作用。



